2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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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臥底將犯罪「合理化」

本文重點
【本報訊】電視劇及電影LAUGHING哥的臥底角色深入民心,但其實臥底成魔成佛只差一線,有犯罪學專家指,警員做臥底期間犯法,會歸咎於查案需要,容易將犯法行為「合理化」,一旦完成任務後未必能「抽離角色」,會繼續犯案,甚至以為「我以前做臥底有唔少功勞,做少少錯算打和」,將濫權犯案合理化。

城巿大學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指罪犯犯案後一般也會以諸多藉口求情,如家有巨變或身患惡疾等,若真心悔改者,在首次犯案便應有罪疚,反之如接連犯案,便可推斷罪犯查實無悔意,求情藉口只是欲將犯法行為「合理化」,為自己開脫。

犯性罪行會上癮

他又分析指,警員當臥底涉及的心理問題較複雜,警員的訓練是守法守紀,但臥底為取得犯罪集團信任,或需犯法,臥底便需將犯罪「合理化」,即犯法是為破案拉人,但當臥底完成任務返回警隊,一時未能抽離角色,或會繼續犯案,並將之合理化。

黃指,干犯罪行特別是性罪行,有所謂「成癮」徵狀,即不能自控接連犯案,相信原因與成長有關,而不少罪犯喜在自己熟悉的環境犯案,一般人認為警署門禁森嚴,但對一般警務人員來說則只是「辦公室」而已。

他建議警方替所有在職警員每隔數年進行心理評估,並交警隊以外的獨立心理學家進行,以防魔警再現。

警方於本案發生後已在全港警署加強安檢指引,所有進入警署的訪客均須向報案室人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待查明及核實身份及到訪理由後,會獲發訪客證,並由警員或特定人員陪同;至於警務人員本身均須出示有效證件,才能通過警署保安系統。此外,警署及警隊設施會有專責人員定時巡查,以確保沒有違法及未經授權而使用設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