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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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力促進局總裁被控歧視工會

生產力促進局總裁馮永業被指威嚇工會會務主任,一度揚言「你哋玩嘢,我就玩嘢」,及威脅該名主任如「紮頭巾示威」參加工會遊行,他便解僱工會主席,「炒晒你哋啲工會理事」。馮被票控違反《僱傭條例》,他昨在九龍城法院否認控罪。這是首宗公營機構被控歧視職工會個案。

被告馮永業(四十五歲)否認於去年十月二十四日,作為生產力促進局的僱主代表,刻意阻止或阻嚇僱員、即影音助理何志永行使參加示威行動的權利,並要脅會解僱生產力促進局職工會主席何爾煒。

現仍屬該局職工會會務主任的四十六歲何志永供稱,九三年入職該局任影音助理,去年十月以是冗員為由將他解僱,他另行申請新職位亦被拒。何認為被解僱的真正理由是歧視問題,故找工會法律代表,即立法會議員鄺志堅求助,由鄺出面代他與被告斡旋。

宣布參選區會被指「寸」

去年十月二十三日,鄺與被告見面後,轉述被告指因何在○七年參選區議員後,曾於一個有五百多人的會議上宣布此事,令被告覺得他「寸」,故不會再請他。鄺又指被告在六月中解僱工會副主席林麗賢,十月又解僱理事,「咁做唔畀面工聯會」。

翌日被告與何見面時直言工會非為同事謀福利,只為幾位理事謀幸福。被告又揚言「如果你同鄺大狀紮頭巾示威,就會炒埋何主席,你哋玩嘢我就玩嘢,我炒晒你哋啲工會理事,我就唔信工聯會再可以喺度成立工會,我唔信仲有人夠膽做工會理事!」又指何在離職後可在外成立民間監察,「日日搵啲師奶派單張,但對我完全冇影響」。何其後獲六個月薪金的賠償。

由於工會隸屬工聯會屬會,何又透過譚耀宗找促進局主席梁君彥向被告說項,但亦不果。何昨日作供時,多次表明希望可以復職,當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質疑何「作古仔」時,奉信基督教的他立即反駁「我拎住聖經向上帝發誓,內容真實無誤」。

案件編號:KCS 144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