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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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浴缸長者陷阱

浴缸是大部分公屋的標準配備,但對不少行動不便的長者來說,卻可能是家居意外陷阱,而向房屋署申請改建浴缸為企缸亦關卡重重,令長者洗澡時猶如踏入死亡陷阱險象環生。有老翁曾被兩呎高的浴缸絆倒,亦有年近九十歲的婆婆因僅患冠心病而申請改建被拒,至輕微中風後才能得償所願。有立法會議員及關注團體批評房署漠視長者需要,促彈性處理改建申請。

八十八歲的周婆婆居於葵青安蔭邨,她患有冠心病十多年,行動不便,洗澡時往往要「用櫈仔駁腳檻入浴缸」,她曾向房署申請將浴缸改為企缸,卻被指「呢個病申請唔到」,僅獲加裝扶手。至月前周婆婆外出時跌倒,醫生證明屬輕微中風,才獲配企缸。

申請程序繁複需時

另一位五年前輕微中風的黎婆婆,當年即使獲職業治療師轉介仍申請被拒,她欲自費拆缸又怕要承擔後果,終致七十八歲的丈夫遭浴缸絆倒,幸有工人扶穩才免受傷。黎婆婆指丈夫剛中風,嚴重影響左邊身活動機能,只望房署可盡快改建浴缸,免丈夫出院回家「唔知可以點沖涼」。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向房署申請改建浴缸的程序繁複,要先取得醫生證明,再轉介職業治療師評估長者及浴室環境,然後向房署提出「拆缸」建議後才會動工,至工程完成一般需時三至六個月。

長者安居服務協會總幹事馬錦華稱,浴缸較企缸易令長者撞傷、滑倒甚至遇溺,特別是公屋浴室面積狹窄,未必夠位放置安全椅,長者要預防意外,「除非唔好喺浴室沖涼」。

法律界人士龔靜儀則指出,若有關長者因身為業主的房署拒拆浴缸導致沐浴時發生意外,「房署明顯要負最大責任」,可向房署索償,但因長者有權自費改建,亦有部分責任,故索償額或會被「打折扣」。

房署發言人表示,長者戶若要求將浴缸改為企缸,不一定需醫療證明,職員將積極跟進住戶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