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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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攔救護車 僅被判罰款

【本報訊】為啖氣「阻車救命」可大可小,消防處救護員協會提醒駕駛者,用車逼近或截停救護車極為危險,不僅會釀成交通意外,救護車上的病人送院亦會受到阻延。若司機認為救護車司機駕駛態度不好,可記下救護車編號,然後向消防處作出投訴。

近年曾發生多宗阻攔救護車延誤救人事件,○七年八月,一名私家車司機因不滿救護車在太子道西疑切線令其車撞壆,爬頭迫令救護車司機停車理論,使病人延誤送院達二十七分鐘,司機被控一項阻延消防人員罪名,最終判罰三千元。○七年十一月,一名退休消防助理區長駕車時因不滿救護車停泊阻路,遂大罵救護車車長及站在救護車前阻礙離開,事件擾攘十分鐘,司機最終被判罰二千五百元。另外,今年五月四日,一名房車司機在屯門仁愛堂街指一輛救護車阻路,期間更拍打救護車阻礙離開,令白車阻延送院約五分鐘,司機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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