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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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利吸血害人 政府助紂為虐

清末民初,黎民百姓生活艱苦,不少人要靠借高利貸度日,當時民間流行一首民謠,生動描繪貴利的禍害:「印子錢,一還三,利滾利,年年翻,一年借,十年還,幾輩子,還不完。」想不到,在今日的法治之區香港,「利滾利,年年翻」的高利貸依然無處不在!

日前,一名時裝店女東主透過俗稱「艇仔」的信貸中介人公司商借一萬元周轉,豈料她在繳付七百多元手續費後不但未能借得款項,反遭財務公司額外加收八百元費用。女東主因無錢繳交而遭對方不斷滋擾,最後竟燒炭自殺,她死前寫下血淚遺書,呼籲警方「一定要去拉人」。

這不是單獨的個案。警方上月底搗破一個涉嫌以五百四十厘年息放貸的高利貸集團,其中一名二十八歲受害女文員○七年向該集團借款八千元,最後連本帶息竟要償還十一萬元。警方估計,該集團運作已有三年,向包括警隊、消防及懲教署人員在內的百多名債仔放貸,涉資高達八百萬元。

事實上,在金融海嘯影響下,不少市民周轉不靈、借錢心切,墮入貴利圈套的例子屢見不鮮。雖然,本港的放債人條例規定貸款年息不得高於六十厘,但有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為交易平台,加大警方掃蕩的難度;亦有人透過設立艇仔公司,向借貸人榨取昂貴手續費及介紹費,其本質無異於貴利。惟因此類公司不需領牌,又善於鑽法律漏洞,令受害者往往難以追究。本報記者深入調查,踢爆艇仔公司的三大不良經營手法。

其一,未借錢,先收費。有市民透過艇仔向財務公司借款一萬元,提交申請表後,即被對方要求先交七百元行政費,翌日取款時,再被要求繳付八百元行政費,即使他最終決定放棄借錢,仍須繳三百元「了斷」,結果一萬元貸款不見影蹤,卻白白付出一千元「行政費」。

其二,騙取介紹費。有借貸人被指信貸紀錄太差,須由艇仔公司介紹擔保人,最後雖然借得一萬元貸款,卻被扣除六千元擔保人介紹費及七百元手續費。換句話說,該名借貸人實際到手的只有三千多元,卻要先付近七千元代價,艇仔公司只需巧立名目,即可繞過法例大放貴利。

其三,盜取貸款。有艇仔公司聲稱替借貸人向兩間財務公司借款,豈料在前往第二間財務公司途中,職員竟帶着貸款去如黃鶴,這與街頭騙案有何分別?

令人氣結的是,面對艇仔公司巧取豪奪,當局竟然束手無策。有艇仔公司職員坦言,舊式高利貸還要出本金才能令人「落疊」,但艇仔公司向借貸人收取手續費及行政費,卻是無本生利。而當受害者向警方報案時,警方竟以「舉證困難」為由,將他們拒諸門外。

人們要問的是,對於這些不法分子,當局真的無可奈何嗎?絕對不是,所謂的「舉證困難」,只是執法者不願為自己添麻煩的藉口而已。愈來愈多市民墮入貸款陷阱,已是不爭的事實,傳媒亦已作過不少報道,當局要打擊這種詐騙行為,大可放蛇取證。此外,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當局修例,將借貸的收費內容納入監管,杜絕借貸陷阱,但多年以來,大家何曾見過當局採取任何措施?

由此可見,當局對艇仔公司並非沒有辦法,而是沒有去想辦法。不法分子招搖過市,將借貸人視為羊牯,任意宰割,政府袖手旁觀,見而不理,實無異於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