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銅鑼灣利舞臺後巷僭建寮屋霸地案昨在高院續審,要求引用「逆權侵佔」原則取得後巷業權的湯氏三母子先後作供,指他們一家自一九六一年便在該處建屋居住和做生意,並在兩端築門禁止他人擅進,換言之已獨霸巷子四十八年。
原告利舞臺物業有限公司,要求禁制被告三母子林暹英、湯華佐及湯華喜霸佔屬其業權範圍的後巷。被告則反要求法庭確認他們逆權侵佔後巷,擁有業權。現年八十二歲林母林暹英昨供稱,她和丈夫於六一年在該巷搭建兩間房子經營士多,並搭起閣仔與子女居住;夫婦倆自當時起便用木板封住巷口,不會讓途人進入。 案件編號:HCA 12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