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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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求復合被拒

本報訊 留學澳洲的十九歲大學生蔡以諾,涉嫌兩度強姦舊情人一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就讀本地大學的女事主供稱,曾多次遭被告威嚇,將她過往曾墮胎一事向其母親披露,事主又指被告第二次強姦她後,曾說「我就算得唔到你個心,我都要得到你個人」。女事主作供時一度灑淚。

二十歲女事主指,被告去年十一月從澳洲返港,他們見面時,被告要求與事主復合,惟事主拒絕。被告於同月十七日約事主吃早餐,並稱送禮物給事主,邀事主到其沙田第一城寓所,被告在家中攬住事主,要求「同番我一齊啦」,之後被告將事主強姦。

逼事主發短訊與男友分手

事主續指,兩人翌日仍有透過互聯網聯絡,被告當時表示會與事主母親「傾偈」,將事主有男朋友及曾墮胎等事告知其母,因為家人不知她有男朋友,當晚被告又威逼事主發短訊與現任男友分手,要求事主翌日將該「分手短訊」給被告看。

為此事主於同月十九日再到被告寓所,當時被告的婆婆在大廳,惟她進入被告房間後,被告即脫下事主的褲及舔其下體,被告又逼事主口交及將她強姦。

案件編號:HCCC 1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