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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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驗毒一鑊泡違法治精神

曾蔭權形容「摸着石頭過河」的校園驗毒試行計劃,引起的爭議愈爆愈多,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質疑該計劃違法,指現行法例規定當局向未成年人士索取尿液樣本時,需獲當事人及家長同意,不明為何該計劃只需家長同意。法律界人士則稱,吸毒及與人分享毒品已屬違法,學生接受驗毒等同疑犯,有權保持緘默,驗毒計劃違反法治精神,亦無助找出吸毒學生。

吳斌昨日去信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指出收集尿液驗毒報告屬個人資料,因此驗尿乃是收集資料的一部分,應小心保障私隱。他指出,《危險藥物條例》訂明向疑犯索取尿液樣本有「適當的同意」程序,條例不接納別人替代同意,若疑犯未滿十八歲,便需由疑犯及父母同意,他不明驗毒計劃為何採取較低門檻,即只需家長同意便可,他建議政府修例解決此問題。

父母無權代表接受驗毒

吳斌又稱,若學生拒絕驗毒,其不同意的記錄亦屬個人資料,學生應有權選擇應否向他人披露,而校長、老師、警方及醫護人員或成為資料使用者,需承擔法律責任,當局亦應向學生解釋清楚,由他們決定是否提供資料。吳斌表示,待政府進行計劃時,會在私隱角度「向政府提供良好行事方式的建議」。

港府曾表明除非涉嫌販毒,否則不會檢控驗毒呈陽性反應的學生,但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謂,與同學分享毒品或涉販毒罪,吸毒亦屬違法,學生接受驗毒等同疑犯,應有緘默權,父母無權代表接受驗毒,故認為政府做法有違法治精神。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稱,除非有證據懷疑學生吸毒至危害生命程度,否則父母無權代子女同意接受驗毒。

另外,有關注驗毒計劃的青年組織擔心計劃會為校園帶來白色恐怖,青年聯社在交友網站Facebook設立的反驗毒群組,至今已有近三百人參與,召集人江貴生重申反對任何形式驗毒,本月擬到大埔區派單張,本月三十日則在區內舉辦反對音樂會,不排除下月發起請願、聯署,甚至呼籲學生「罷驗」行動。

青少年關注大埔區校園驗毒試行計劃小組其中兩名成員,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表明不想接受驗毒,其中阿Ben坦言,不滿意驗毒方式及不清楚細節,更加擔心計劃會令到學校帶來白色恐怖,質疑一旦驗毒結果呈陽性反應,即使是誤差,都要接受輔導,令學校遭輔導氣氛籠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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