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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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庸人自擾之

平機會主席鄧爾邦累全體港人丟人現眼。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在日內瓦就中國、香港和澳門落實《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的報告召開聆訊,會上多名委員批評《種族歧視條例》有太多豁免條文,未能規管所有政府部門、對間接歧視的定義不妥當和不保障內地新移民等。

鄧爾邦管理平機會無方,更多次被指濫用公帑,曾被立法會委員會「極度遺憾」,在本地已經臭名遠揚。此君面皮厚極,擺明想賴到明年初合約期滿,拿約滿酬金回家印印腳。

問題是,鄧爾邦的如意算盤固然打得叮噹響,卻要全體港人陪他丟醜。本港十二個民間團體組成代表團遠赴日內瓦提出控訴,炮轟平機會在改善人權完全發揮唔到功能,「告洋狀」下,最終導致聯合國狠批本港種族歧視情況。

真是冤哉枉也。如果說本港有嚴重種族歧視問題,被批評也無話可說。比方說,本港若發生類似美國黑人教授蓋茨被警方錯誤拘捕、最終要驚動總統奧巴馬出面「擺和頭酒」,那你再嚴厲批評我,這個栽我也認了。但一直以來,各民族在香港安居樂業,和諧共處,幾時見過甚麼種族仇恨事件?

本港種族歧視情況是否嚴重難說得很,倒是本地僱主與外傭關係緊張卻是眾所周知。奇怪的是,原來《種族歧視條例》規定中小企可享有三年豁免期,反而一般家庭即使只僱用一名外籍傭工,亦必須立即遵守法例要求,如僱主無理拒絕外傭佩戴頭巾、未有按其宗教需要提供食物、使用含歧視性的稱呼等,都有可能違法。

大家來說說,這不是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麼?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