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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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康文署職員否認虛報

【本報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職員在鰂魚涌二期公園辦事處內擅自加裝坐廁、事後涉虛報工程費填數一案續審,案中兩被告、三級康樂助理陳東源(三十八歲)及楊位勇(四十歲)不認罪。辯方律師昨申請控罪表證不成立,陳詞指兩名被告只是服從上司、即案中首被告的指示,才向建築署申領有關小型工程費:「老細話乜我哋照做」,該兩被告也不知道工程真偽,更不知道申請的工程費是首被告用作「填數」之用,兩人亦無權決定或參與有關坐廁的興建計劃,質疑控方也無充分證據證明他們是知情不報。

案件編號:ESCC 19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