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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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教車師傅脫頂包罪

【本報訊】「女學神」在年近七旬教車師傅陪同下,駕車到考試場地練習,期間涉撞倒過馬路的少年,師傅及女學神除被控駕車進入禁區外,更捲入肇事後互換位置的「頂包疑雲」。案件在荃灣法院審訊後,兩人昨日洗脫妨礙司法公正及危險駕駛罪。女被告因在禁區內駕駛被判罰款七百五十元,男被告則承認教唆他人在禁區內駕駛,被判罰款一千元。

被告分別是教車師傅黃喜強(六十九歲)及報稱女電腦程式員丘彩如(三十二歲)。裁判官昨裁決指,肇事車輛於撞倒少年後不久便停下,顯示車速不高,不構成危險駕駛罪;官續指,少年被撞倒後現場有大批表現不友善的途人聚集,兩名被告應預計到途人會向警員說出意外經過,故不會明知被拆穿情況下進行頂包,因此裁定上述控罪不成立。

兩名被告早前承認的控罪則指,在今年一月十一日於葵涌大白田街石籬邨石富樓外,在男被告教唆之下,女被告於上述為禁區的地方駕駛私家車。

案件編號:TWCC 1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