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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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魔女虐打同窗六小時

本港再揭發一宗校園欺凌案件。九名年僅十二至十四歲的初中女生昨在荃灣法院兒童庭承認非法禁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各人疑不滿一名女同學「多事」,下課後施行六小時懲罰,期間多次虐打,並威逼事主在商場女廁內脫衣拍裸照,及以煙頭灼傷事主手臂及頸,凌辱過程更被人拍成短片。九女童昨獲准保釋候判。

九名女被告均身材嬌小、稚氣未脫、打扮亦樸素,昨各由父或母親陪同到庭應訊。眾被告均是同一間中學的初中學生。除首及第四被告略見神色擔憂外,其餘被告均表現平靜。因旁聽的親友人數眾多,故案件要安排到較大的法庭處理。

父見周身傷報警揭發

九人承認非法禁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控罪指她們在今年五月二十日,在荃灣象山邨多處非法囚禁及惡意傷害十三歲女事主。裁判官考慮各被告年紀尚輕,將案押後至八月二十日,以待索取各人的感化報告始判刑。

案情透露,首至第八被告及女事主為中一同學,第九被告則在同校讀中二。今年五月十五日,第六被告發現手機不翼而飛,但於同日稍後在校內廁所尋回,後來事主向老師告發首被告疑涉及此事。

九名被告於案發日下午三時取走事主書包,逼她到校內廁所,眾被告在廁所內掌摑及踢事主,首被告更用波鞋敲打她的頭。其後眾人轉往象山邨某商業大廈一樓後樓梯,繼續掌摑及踢事主,又逼她到附近女廁脫衣及用手機拍其裸照。之後一眾再轉到象山邨樂山樓,事主雖曾要求離去但遭拒絕,並繼續被虐打。首及第七被告更以煙頭灼傷她手臂及頸。其後眾人再到附近的小巴站,被告們自顧傾談沒有理會事主,直至晚上九時始將書包還給她准她離開,並着她不要將事件告知母親。

事主怕會再被打而答允,但她回家後,其父見她受傷遂報警。事主送院檢查後,發現左邊臉腫痛,右手臂及右頸有多處燒傷痕迹。警方翌日拘捕各被告,警誡下各人承認參與事件。警方又搜查各被告的手機及電腦,並在五部手機及一部電腦內,發現事主裸照及被虐打的片段。

案件編號:TWCC 7000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