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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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700元運毒青年囚68月

【本報訊】濫毒風氣日盛,一名二十歲無業青年涉為賺取七百元日薪,鋌而走險販運「K仔」,卻遇警員截查被捕。被告昨日在高院原訟庭承認一項串謀販毒罪,法官判刑指,必須嚴懲販毒行為,並斥不應將被告年輕視為減刑因素,青年被判入獄五年八個月。

案情指被告劉傑斌今年一月六日晚上八時許,在旺角上海街近雅蘭街被警截查,發現他手持的一個膠袋內藏有一包白色粉末,劉被捕後承認粉末是「K仔」(氯胺酮)。事後化驗證實那包粉末重七百二十六克,含二百五十八克氯胺酮成分。

認罪減刑三分之一

警方其後又在被告褲袋找到兩條屬於附近一間賓館的鑰匙,在上址調查再發現微量「K仔」及電子磅、膠袋等包裝毒品工具。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以日薪七百元,一星期前起替一名叫「阿蛋」的男子帶毒,期間兩次收到他電話後,按其指示將「K仔」送遞給他人。

辯方昨求情時表示,被告從無犯事記錄,在航海學校唸至中五後,曾任職製餅學徒和速遞員。犯案時其父親失業,母親又患病,在經濟壓力和損友唆擺下犯下今次錯誤。律師又指,他雖工作了一星期,但從未收過報酬,加上認罪有悔意,希望輕判。法官以其販運分量量刑,以八年半作考慮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三分之一,終判入獄五年八個月。 案件編號:HCCC 1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