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香港大學學生會體育聯會一名前司庫被揭發今年二月涉虧空公款被捕,他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十八項盜竊罪,涉在五個月內擅自開了二十多張支票,挪用聯會逾二十五萬元現金。案發之後被告已申請退學,並將未用的二十四萬元現金歸還聯會,裁判官昨日判刑時認為案情非常嚴重,斥被告濫用私權及違反誠信,雖然認罪及無案底,仍須判監懲罰,判其即時入獄六個月,並須賠償一萬二千元餘款。聯會前主席黎駿裕早前因化身「港大奇拿」,將偷取得來的同學性愛片段外洩,已被罰守行為。
二十一歲被告揭振熙,現報稱在屯門黃金海岸會所任職助理經理。案情指被告事發時就讀香港大學,為○七至○八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體育聯會的司庫,去年六月卸任後,他仍保管聯會支票簿,繼任新司庫並沒向銀行取消被告的授權人身份。
已退學並交還24萬
今年十月,繼任司庫核數時發現聯會戶口有異常的支票支出,經向銀行查詢,證實在去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共有二十二張支票以被告名義簽發,每次提款五百至十萬元,合共涉及港幣二十五萬四千元,由於被告當時已非聯會司庫,根本無權開支票使用聯會資金,故最終報警處理。被告在今年二月被捕,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且即時向警方交還二十四萬一千七百多元現金。
辯方早前曾經求情指,被告事發時為香港大學一年級學生,案件曝光後,他已主動向校方申請退學,未有繼續二年級的課程,離校後任職會所助理經理,月入不高,但他承諾會努力賺錢以償還尚欠的一萬二千二百多元餘款,以顯示他的悔意。
據香港大學網頁指,香港大學學生會體育聯會(Sports Association, HKUSU)是香港大學學生會屬會,成立於一九一二年。是學生會與體育學會之溝通橋樑,主要工作包括管理二十三個體育學會,主辦內外體育活動等。
案件編號:ESCC 33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