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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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台:借市場力量 禁亡命小巴

「亡命小巴」現象的一個主要原因,源於近年愈來愈多專線小巴改行拆帳制,迫使小巴司機「多勞多得」,一段來回原需七十分鐘的車程,竟可在五十分鐘之內完成。所以,有人認為當局應該立法規管司機的薪酬制度。

小生認為,此舉僅屬下策。因為小巴拆帳制是市場競爭下的產物,政府介入必會扭曲自然競爭環境,令一些弱勢經營者不支倒閉,減少乘客的選擇。利之所在,更可能有經營者甘冒違例風險,照舊採用有利競爭的拆帳制度,大大增加執法成本,甚而令法例形同虛設。

對付「亡命小巴」的中策,就是由小巴公司自選薪酬制度,但警方以放蛇加強打擊超速駕駛。此舉應對小巴司機形成頗大的阻嚇力,但對不良小巴商戶而言,罰款只是成本一部分,司機也是長請長有,一個司機超速被捕,可以再請一個,無法徹底解決問題。

小生認為,對付「亡命小巴」的上策,就是收緊牌照政策,對發生嚴重交通意外的專線實施停牌,多次出事就永久取消專營權。如此一來,乘客安全與商業利益直接相關,為了趨利避害,經營者必會聘用最好的司機,採用最有利安全駕駛的薪酬制度,政府既不干預市場,反可利用市場力量杜絕「亡命小巴」。

令人憤慨的是,港府上、中、下策俱不使用,而是束手無策、毫不作為,繼而發生接二連三的奪命慘劇,真的是「子不殺伯仁,伯仁因子而死」!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