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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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持刀行劫囚80月
【本報訊】無業漢涉假扮有勢力人士,先後在街頭截住兩名十六歲少年,藉詞要查身份證或出言恐嚇,劫取對方財物,之後無業漢又持
刀搶劫的士司機最終被捕。被告翟兆林(二十九歲)昨於高院承認一項偷竊及兩項搶劫罪,重判入獄六年八個月。被告被控去年十月三至九日於元朗一帶,偷取一名十六歲中學生三百元、身份證及手機;搶劫另一名十六歲男事主一部手機及一個袋,以及搶劫一名的士司機逾四百元。
案件編號:HCCC 1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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