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7/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漠視成年智障生教局捱批

【本報訊】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舉行申訴大會,不滿教育局漠視十八歲以上智障學生的學習權利,規定所有特殊學校須於明日限期前提交學生去留名單。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批評政策欠公平,要求當局讓智障學生可讀書至二十一歲。

教育局四月提出智障學童於十八歲後不再獲資助,須審批才准留校,引起學校、家長及學生強烈不滿。

佛教普光學校校長何巧嬋稱教育局日前指在三百六十個留校申請中,已核准逾八成學生留校,但何直斥當局誤導,指僅三十四名學生符合留校資格,其餘約三百人均是在學校有多餘學位下才可留低,她認為當局將責任卸給校方:「每個學生都有留校需要,我唔會斬,要斬教育局自己斬。」

教育局首席督學(特殊教育支援)黎錦棠回應指,今年收到三百六十個有關申請,較往年平均約一百個多,除三十四個申請獲核准外,當局已接納其餘滿十八歲、又未完成十二年學制的學生申請,但因新學年開班數目及學位有限,名單由學校決定。

平等機會委員會發言人回應稱,如根據邏輯計算,智障學生最少在二十一歲才能完成新學制的高中課程,但由於有智障學生提出司法覆核,現階段未能評情況是否涉及歧視。

會考資訊一click即睇
詳情瀏覽on.cc《放榜無限分2009》

直擊人類豬流感最新疫情
詳情瀏覽on.cc《奪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