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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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裔鳳姐殺手囚終身

巴基斯坦裔已婚無業男子RAZAQ Nadeem,涉於三天內連環殺害三名鳳姐案,連日來在高院經審訊後,七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討三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三項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判刑時直斥被告的行為摧毀死者的家庭及一生,殘害生命,行為邪惡,依例判處他終身監禁。

兄誘現身聞判雙眼通紅

而在案件開審以來,一直專注聆聽案情的二十四歲被告,當聞悉陪審團的一致裁決後,神色仍保持平靜,直至法官宣判後才露出落寞及失望神色。被告兄長雖然曾與警方合作,到澳門誘使被告現身拘捕,但兄長連日來均與數名同鄉到庭旁聽,一直都表現輕鬆,惟昨日聞判後兄長亦不禁雙眼通紅。而三名死者親友,則未見到庭旁聽。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在巴基斯坦出生,稍後來港定居,事發時與妻子、母親及弟弟同住大埔某屋邨,被告父於○四年逝世。控方續稱,被告在港讀完中四後輟學,於○三年六月曾因干犯浪費警力,而被判社服令。

案件主管新界北重案組高級督察呂德強透露,警方曾調查被告是否被債主所逼而殺人,但後來證實並無此事。呂昨於庭外表示,對本案的裁決結果表示歡迎,亦已對死者的家屬有所交代。呂特別多謝澳門司警的協助,而拘獲被告,又指警方於第一宗命案發生後,已即時知會關注性工作者權益的組織紫藤,好讓紫藤通知其他鳳姐提高警覺。

被告被控去年三月十四日至十六日,先後在元朗及大埔的鳳樓內,殺死三名鳳姐史明蘭(三十五歲)、孫秀敏(三十歲)及謝巧元(三十五歲)。案情指被告疑因無錢還賭債遂殺人搶錢,先到元朗同樂街與史明蘭性交,完事後趁史洗澡時從後箍頸勒死她,掠去一千七百元及兩部手機。之後兩天再到大埔以相類手法殺害孫及謝,共掠去二千二百元及一部手機,他犯案後即逃到澳門。警方其後根據他在兇案單位留下的掌紋,鎖定其身份破案。

自辯稱助債主入屋討債

被告自辯時則聲稱因無力還債,而被要求「幫手」,協助債主們打開死者單位的門,讓債主們入屋內向死者討債,他聲稱藉詞享用性服務後,開門讓債主入屋便離去,稍後才得悉三名鳳姐遇害,惟其辯解不獲陪審團認同。

案件編號:HCCC 1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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