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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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署邀義工舉報門牌缺漏

【本報訊】法例規定全港五萬幢建築物均要標示所獲編配的門牌號數,不過,不少旺區的大廈均違法沒有展示門牌,不但令市民難找,更影響救援工作。負責執法的差餉物業估價署首次主動接觸有逾八萬名成員的消防安全大使義工隊伍,要求他們總動員協助舉報違法未有展示門牌的大廈,該署今年底更會發起新一輪展示門牌活動,發信予全港大廈及地舖業主,要求他們依法展示門牌。

消防處救護員會副主席屈奇安炮轟部門並無加大力度嚴打拒絕展示門牌的業主,擔心計劃最後淪為有舉報無檢控,成效不彰。他指該會過去曾多次向部門反映,投訴不少建築物及商舖欠缺門牌,嚴重影響前線救護員工作,「經常要逐個門口摸」,延誤搶救。他要求部門加強執法,檢控違法業主,加強阻嚇力。

現時全港有逾五萬幢建築物,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任何人士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建築物標示獲編配門牌號數,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建築物或地舖負責人也有責任確保門牌編號不被遮擋或污損,否則亦可被檢控。

差餉物業估價署助理署長勞大輝承認,過去三年從未檢控違法沒展示門牌的業主。他解釋該署一旦發現業主沒展示門牌,會先發出勸喻信,若業主不理,該署會發出展示命令,最後才會考慮檢控。該署過去兩年共發出三十多張展示命令,大部分業主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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