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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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導劫同窗三少年候懲

【本報訊】兩名中三男生串謀一名舊生施展苦肉計打劫同班同學財物,兩名男生先藉詞還錢給同學,帶他抄小路往銀行提款,舊生持刀中途現身打劫,為求逼真,更不惜拳打同黨胸口,再劫三人財物。但被劫同學翌日目睹同被洗劫的兩名男生竟仍手持已被劫去手機,起疑下報警。涉案三名少年昨在區院承認串謀行劫罪,還押候判。

為求逼真拳打同黨

三名被告分別姓曾(十四歲)、姓何(十五歲)及姓鄧(十七歲),三人同時承認一項串謀行劫罪,控罪指他們於去年十月十三日,串謀行劫蘇姓男同學。曾、何兩被告將押後八月七日轉介荃灣法院兒童庭處理,鄧則押後至八月五日在區院判刑。

案情指出,曾、鄧及蘇同為葵盛一間中學中三學生,而何則為離校舊生。案發當日鄧告知何事主擁有PSP及手機,建議由何扮演賊人,打劫曾、鄧及事主,鄧為求逼真,更提議何行劫時拳打他。

鄧之前因問事主借了二百五十元,遂約他放學後一同往葵芳地鐵站提款還錢,期間鄧建議抄小路;當三人行經學校附近公園時,何持生果刀現身打劫,並拳打鄧胸口及將鄧箍頸帶入男廁,但何在廁所內向鄧表示,擔心事主認出他為舊生而不欲行事,但遭鄧反對。

何惟有繼續劫去眾人手機及事主的PSP後離開,而何、曾及鄧事後出售事主的PSP及手機獲利一千四百五十元後瓜分贓款,惟最終被捕。

案件編號:DCCC 2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