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十六歲援交少女王嘉梅被肢解及碎屍案,控方昨傳召被告丁啟泰的好友謝彥德到高院作供,謝供稱,被告案發當晚致電給他說,與一女子性交時不知為何「鍊」死對方,並已碎屍,又說「原來人裏面真係有好多肥膏」,不斷問謝是否相信。謝曾追問是否真事,被告卻說「講笑啫」;謝數日後在網上看到死者失蹤的消息,情況竟與被告所言相似,遂報警。
從事物流業的謝彥德(三十歲)供稱,他認識被告丁啟泰(二十四歲)十年,被告為人內向,喜歡獨處,亦容易發脾氣,但只限於用粗口罵人。去年四月二十七日(事發日)凌晨,他與被告到的士高尋樂,被告曾食搖頭丸、索K及飲酒,至早上七至八時許各自歸家。
他續指,被告在二十七日當晚三度致電給他,除透露殺人,又指「個女仔好想死」,講述剖屍經過時,提及如何斬下死者頸部,又稱把死者的肉和骨斬到「排骨咁」,「原來人裏面真係有好多肥膏」。被告更稱,因不想看到死者樣貌,所以把她的臉撕下。被告又指碎骨和肉已拿到豬肉檔,而被告棄掉頭顱後,也有致電告訴他。
友看網上新聞後報警
謝表示,被告初時告訴他殺人的事,他一時以為講笑。往後數天,被告仍不住向他提及殺人,他乾脆叫被告不要再講。至五月三日晚上,他如常與被告往的士高玩,被告如常「瞓吓、玩吓」。翌晚他無法入睡,無意中在互聯網上看到有關死者失蹤的報道,發現無論日期、地點與死者身形,都與被告所言相似。他於同月六日報警。
謝又稱,不覺得被告把事情告知他是想他報警,因他記得被告在二十七日晚首次致電給他時他正在工作,通話時他曾按電話掣三下,被告立即喝問:「你唔係報警啊?」他又說,被告從沒對他說「唔記得」,只說「唔知點解」就殺了人。
案件編號:HCCC 25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