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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組報道】 「自己個仔一定要返來身邊,佢始終係我親生骨肉!」七旬港漢與年輕四十四載的內地女友同居誕下麟兒,惜兒子出生僅四個月便逢家變,港漢聲稱女友向他索錢不遂後離家出走,幾經辛苦追到女友家鄉尋回母子二人,竟遭人索取兩萬元換取兒子撫養權,他不從後獲悉對方以四千元「賣仔」,決意再三告上法庭奪回親生骨肉。
現年七十四歲的吳姓港人,○二年經友人介紹認識當年二十三歲的黎姓內地女子,二人其後在深圳同居,黎女○五年在內地誕兒,吳老來再得子興奮莫名,但好景不常,當兒子四個月大時,吳發現黎女趁他回港兩天竟一聲不響離家出走。
女友4000元賣仔
吳事後四出打聽,終在女友家鄉連州找到他們。「我叫佢畀番個仔我,佢一開口就話要兩萬蚊!」吳遂於○六年向內地法院申請奪回兒子的撫養權,但因他年紀大被判敗訴,吳再提出上訴,惟又敗訴。
至去年十月,他最後一次見親兒時骨瘦如柴,滿身污垢,飲用污水,更驚聞女方以四千元將兒子賣給鄰村一戶人家,他知悉後決意再告上法庭奪回親兒。現時領取綜援及兼職停車場助理的吳,每月有約六千元收入,他不擔心兒子到港後的養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