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2009

彭鍵基累法官難再任公職

曾有「公職王」之稱的上訴庭法官彭鍵基,因在審案時被揭一案三判的醜聞,加上擔任離職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主席時又被揭絕少開會,被指只充當「橡皮圖章」的角色。彭鍵基連番出錯令公眾關注現任法官出任司法機構以外的職務,會影響正常的司法職務,政府惟有亡羊補牢,制訂委任法官出任公職的新指引,訂明在非必要情況下最好不要找法官做公職,而有議員更認為下月任期便告屆滿的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彭鍵基亦應換人,應找退休法官接任。

行政署昨日就委任法官擔任司法機構以外職務的檢討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署方指出,不宜提早中斷目前仍有公職在身的現職法官的任期,但任期屆滿後便須按照新指引檢視委任事宜。

指引訂明,有關政策局應先考慮除法官以外的合資格人士,如退休法官、法律界人士等,若最終認為現任法官是唯一合資格的人選,亦須諮詢司法機構的意見,如司法機構同意有關的委任,政策局要就法官的工作量與司法機構達成共識。另外,再度委任現任法官不應再是自動的程序,政策局必須再一次確認沒有其他合適人選後,司法機構才考慮安排他們續任。署方強調,根據現行法例,截取通訊及監察小組法官及選管會主席一職,須由現任法官擔任。

委任公職應公開遴選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政府委任法官出任公職,是因為法官形象好,有公信力,但政府一貫的思維已被彭鍵基的醜聞完全打破,他直言:「佢(彭鍵基)嘅公職太多,根本分身不暇,所以考勤嘅結果唔理想,亦失去公信力。」彭鍵基的選管會主席任期將於下月完結,王國興直言政府不應再度委任此人,而且日後委任公職前,應有公平、公開的遴選。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何俊仁說:「我唔相信會有搵無可搵嘅情況出現,換言之,以後唔應該再搵現任法官做(司法機構以外的職務)。」另一委員謝偉俊則反對政府堅持選管會主席一職由現任法官擔任,又說:「政府以往搵法官係為咗增加公信力,但久而久之就變咗濫用法官。」他舉例說,選舉經常會涉及訴訟,若由現任法官出任選管會主席將可能引起角色衝突,委員涂謹申亦認為,政府只需找一個政治中立的人士擔任選管會主席,並不一定要由現任法官出任。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亦指出,近年有不少法官退休,政府可考慮委任他們出任公職,以平衡各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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