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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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案苦主之子法院襲疑犯家屬

【本報訊】二十六歲男子陪伴為訛騙案苦主的母親,到粉嶺法院「頂證」該案疑犯,散庭後在法院電梯內涉嫌向疑犯一名男家屬「批(月爭)」施襲,導致對方左臉有裂傷。涉案男子昨於粉嶺法院認罪,求情時呈上一名太平紳士的求情信;惟裁判官質疑該信將事件責任推給法庭保安員,直斥「咁嘅求情信說話幫唔到忙」,被告獲准保釋至本月二十九日判刑。

官質疑求情信卸責法庭

被告廖康榮,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他在今年七月十日,於粉嶺法院大樓的四號內襲擊事主馮家俊。辯方求情指,被告失業三個月,之前任職汽車玻璃技工。辯方解釋,被告母親被人訛騙六萬元,案發日由被告陪伴到法院頂證該案疑犯,而事主則為疑犯一方的家屬。

辯方又指,當時在法庭保安員的錯誤「安排」下,令被告與事主乘同一電梯離開法院,結果被告在電梯內因被事主用粗口辱罵,一時衝動犯案。辯方又呈上庭上未有透露姓名的太平紳士之求情信,內容指法庭保安員乃受過專業訓練,不應在當時安排本案被告與疑犯家屬同乘一部電梯。惟裁判官閱過該信後,質疑「關保安咩事」,又着被告將法庭的說話轉達予該太平紳士。 案件編號:FLCC207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