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減少使用膠袋,有助環保,這應該是常識;政府徵收膠袋稅,鼓勵市民少用膠袋,表面看來也是「正路」的做法。然而,心水清者不難發現,徵稅背後,其實隱憂處處。
市民自備環保袋真的就那麼環保嗎?有人已經提出了大問號:如果市民少用了購物膠袋而多用了垃圾膠袋,在此消彼長之下,社會總體的膠袋使用量,還不是「外甥點燈——照舊(舅)」。
令人不明白的是,既然政府以徵稅為手段,為何只向消費者開刀,實現所謂的用者自付原則,而不是向上游的膠袋生產商徵收環保稅,勒令其生產更加環保的膠袋?
讓人氣憤的還有,既然政府明知棄置的膠袋有害環境,為何不積極扶持塑膠廢料回收業,而是採取放任自流、坐視不理的態度,以致那些從事循環再造業的商家慘淡經營?
膠袋的生產、派送、使用、回收,環環相扣,貫穿於消費活動的全部過程。政府不在生產的源頭上加強監督,也不在回收的最後環節嚴格把關,卻只在派送與使用這兩個中間環節徵稅,出發點無疑是為了行政方便。
徵稅容易交稅難。一個膠袋收五毫子的稅,看似小數,但「小數怕長計」,膠袋稅對升斗市民而言,長遠將是一項沉重的負擔。如果香港還是自由經濟的典範,那麼,政府就不應該動不動就以徵稅來達至某項政策目標,擾民之餘,也改變了市場運作的遊戲規則。
當下政府高舉環保旗幟,大行徵稅之道,誠然,政府在膠袋稅一役上,勝負仍難預料,皆因膠袋稅的環保成效尚待驗證,一個「稅」字,已惹怒不少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