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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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新聞:利潤較租予工廠高逾三倍

【本報訊】本港工業北移,致令近年工廠大廈空置率不斷攀升,在沒有工廠承租的情況下,將廠廈變身成迷你倉、「BAND房」出租的情況日漸普遍。有地產業內人士估計,涉嫌改建成住宅出租的廠廈屬一梯兩伙設計,每個單位面積約有二千至三千平方呎,改建後的收入將高達三倍或以上。

租工廠收入約萬元

地產代理聯會主席郭德亮估計,以大角咀區一千平方呎廠廈租金約四千至五千元計算,租予工廠收入約有一萬元,「因為嗰度冇電梯、設施殘舊交通又差,降價都未必有廠肯租!間十幾二十個套房出租,租金回報有成幾萬蚊,較租予工廠的利潤高三、四倍,絕對有利可圖!」

不過,亦有地產業內人士指出,將廠廈改成住宅出租違反法例,透過地產代理出租情況並不普遍,估計業主要靠熟客介紹或街招宣傳,「地產代理賺嗰少少佣,但就要博畀地(產代理)監(管)局釘牌,梗係冇人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