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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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保育奪民產 矯枉過正添民怨

港府一向忽視保育,直至○七年鬧出一場清拆景賢里的軒然大波後,為表「順應民意」,當局忽然加快制訂所謂「歷史建築名單」。可笑的是矯枉過正,名單一公布,竟有多達一千四百四十多幢建築被列入其中,當中七成三屬私人物業,包括廟宇、學校、警署、大廈、果欄……霎時間,香港彷彿時光倒流,變得「古色古香」。而更大的問題是,因為這些古蹟評級倉促草率,欠缺周詳安排,令不少業主無所適從,大呼業權被侵。

不過,當局似乎對此漠不在意,前日交代諮詢進度時,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仍說,評級絕不影響私有業權,即使是被列入名單的一級歷史建築,亦不等於不可清拆,評級只是「做保險」云云。

這就奇怪了,根據當局內部指引,一幢建築物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意味它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應盡一切努力保留。既然如此,緣何突然又說「不等於不可清拆」?當局自相矛盾、政策混亂,證明對於這些建築物的評級,他們自己也沒有信心,所謂保育,無非是在虛應民意。當局在景賢里風波中進退失據,被揭一年僅為三、四個建築物評級,令不少具價值的建築物未能獲得保護,於是,他們改而採取「有殺錯無放過」的態度,一口氣將一千多幢建築列為古蹟。這確實是為自己買了保險,但私人業主的權益卻被拋到九霄雲外。

其實,當局聲稱評級絕不影響私有業權,根本就是欺人之談。對經濟學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所謂業權,包括物業的擁有權、使用權及轉讓權,然而在當局公布評級的一千多幢建築物中,有二百多幢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其發展、轉讓、裝修甚至按揭都將受到嚴格限制。也就是說,雖然業主依然擁有這些物業,但使用權及轉讓權已被大大削弱,成為一幢業權不完整的物業,其市值隨之大跌。

有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的業主反映,現時全副家產只剩這幢祖屋,怒斥港府掠奪私人財產,令他兩代人的積蓄化為烏有,「發展又唔得,做按揭又唔得,賣又唔得」,他擔心若年老母親急需籌措醫藥費,不能按樓套現應急。一張以「保育」為名的評級名單,竟然成為一張侵犯私人業權的封殺令。

更加令人不滿的是,港府制訂名單時不但沒有知會業主,就連他們的查詢也敷衍了事。有業主自行修繕大廈前曾去信當局,查詢大廈會否被列為文物,有關部門回覆指無此考慮。詎料言猶在耳,大廈忽然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業主怒斥政府部門行政混亂,令她枉花一筆裝修費用。

對於港府推動保育,沒有人會反對,問題是,當局在推出保育措施前,必須有全面規劃。一,應該公開評級準則及程序,令業主及市民信服;二,如果有業權因而受損,物業因而貶值,當局應向業主提供適當的賠償;三,對於歷史建築未來的改動及保育等,當局應該提供清晰的指引及安排。

只可惜,當局為保育而保育,根本毫無章法可言,結果不但添煩添亂,而且令大批業主權益受損,怨聲載道。一項名為保育的德政,竟變成擾民亂政,實在令人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