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中國去年中宣布聘任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梁展文,引起社會嘩然,指梁展文曾參與涉及新世界子公司的紅灣半島事件,質疑涉及利益衝突。立法會在去年底祭出「尚方寶劍」,引用《特權法》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在年初成功傳召鄭家純及梁志堅到立法會出席聆訊,就梁展文加盟新世界中國事宜宣誓作供,原定於本周三再次傳召兩人就紅灣半島事件作供。兩人昨正式透過施偉賢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就委員會的第二次傳召申請司法覆核許可。
質疑委員會「四違法」
入稟狀質疑立法會及委員會出現「四違法」,包括:一、《基本法》第七十三條只授權立法會行使傳召權,不能授權其他委員會行使;二、根據同一理由,《特權法》中部分條文亦是違反《基本法》;三、委員會的要求侵犯了兩人的私隱,違反《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相關條文;以及四、由於新世界子公司正就紅灣半島事件控告政府及房委會,委員會的要求侵犯了兩人的法律專業特權,違反《基本法》第三十五、六十六及八十條。入稟狀又質疑,委員會要求兩人提交的書面證供及出席聆訊,超出立法會授權委員會的權力及職權範圍;委員會應集中調查政府是否恰當地運作,而非個別人士與新世界中國或其母公司的關係;又指委員會及部分委員在報章對兩人作出有偏見的評論,令聆訊可能出現不公。兩人要求法院撤銷委員會對兩人的傳召令,甚至宣告整個委員會及《特權法》都違反《基本法》。
由於傳召令規定兩人須於周三到立法會應訊,原訟庭已緊急安排於周二開庭處理其司法覆核許可,一旦決定受理,周三的聆訊勢必要無限期押後。有立法會議員更指出,若法院裁定整條《特權法》違憲,便等於廢掉立法會武功,對香港的憲制發展及政治權力分布產生極為深遠的負面影響。
委員會明開會商對策
梁志堅昨日接受傳媒查詢時強調,他們並非存心拒與立法會合作,但當涉及公司的賠償案件,自然要尋求法律意見和協助。委員會副主席李永達表示,委員會將於明日召開緊急會議商討事件,會後會作出交代,暫時不便透露詳情。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賦予議員多項權力及特權,更是議員迫使當局或個別官員及有關人士到立法會交代、或向立法會提供文件的「撒手鐧」。立法會可據此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政府的失誤,立法會擁有命令任何人到立法會作證的權力,或出示他們管有的記錄及文件,立法會並可根據此發出傳票,如獲傳召的人不依照傳票內述明的時間到立法會或委員會,而主席可指示發出手令,拘捕該人及將其帶到立法會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