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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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保劏肚死妻獲勞工賠償

【本報訊】沙田一間酒吧男酒保○五年七月十日見女侍應與客人爭執時作出調停,他下班後陪女侍應下班,卻遭兩名疑有份鬧事的客人報復,遭劏肚致死。酒保遺孀指丈夫下班後保護同事離開,屬工作一部分,即使兇案現場並非酒吧,遂入稟向酒吧索取勞工賠償。案件早前在區院審理後,法官昨裁決時認同酒保曾在酒吧內調停糾紛,下班後陪同事離開,也算是工作責任,故判家人可獲勞工賠償一百零四萬三千元。原告張淑華,是死者文頌華(三十二歲)的遺孀,被告為黃謹雄(譯音)及其經營的水之音酒吧(New Voice Pub)。 案件編號:DCEC 8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