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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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震」男教師囚兩年

【本報訊】已婚小學男教師疑瞞着懷孕妻子,情挑所教劍擊班的十五歲中二女生,並駕車載女生到城門水塘山邊於車內撫摸女生,以及要她口交,惟「車震」情況被巡警目睹當場揭發。涉案教師昨於區院裁定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成立,即時判監兩年。

三十三歲被告楊天順,事發時在荃灣一小學任教,並且在受害女生X的中學兼任劍擊教練。辯方律師指被告事發後個多月,已辭去小學教席,之後一直無業,只繼續義務教劍;而其妻已分娩,兒子現時七個月大。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與X雖非一般的師生關係,X至今仍對被告存有好感,但被告身為X的教練,對她作出如此猥褻的行為,有違家長對他的信任,亦令家長們受到傷害。

女事主圖淡化親密接觸

法官指,雖然X在庭上推翻與警方錄影會面中一切對被告的指控,被控方轉為敵對證人,但法庭仍認為她在錄影中的證供可信,原因是她描述在車內發生過擁抱、親吻甚至口交等情節,都跟被告招認有摸過她胸及下體,以及目擊警員指她在車內騎在被告身上的證供脗合;法官認為她此舉,是想維護被告,並在交代事發經過時,企圖淡化兩人曾作過的親密接觸。被告被控去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城門水塘的一架車上,對X作出猥褻行為。 案件編號:DCCC 1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