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調遷的逾百戶公屋戶是鯉魚門邨鯉隆樓居民,鯉隆樓○七年入伙,是同邨四座樓宇中最新落成的一座。該樓單位比舊的和諧式公屋單位細,人均居住面積由七點六平方米減至約七平方米,加上房署在配屋時的標準混亂,以鯉隆樓三人住戶為例,有些入住二十一點八三平方米的細單位,有些則獲分配三十點四平方米的大單位。兩者的人均居住面積,分別是七點二七及十點一平方米,相差二點八平方米。
當年慫恿搬入:難得筍盤
住戶向本報表示,當時房署有職員慫恿住戶搬入,並說:「單位雖然細啲,但勝在市區望海,係難得嘅筍盤,唔搬入嚟要再輪候過!」苦等多年的住戶,為求安居樂業,只好答應,到後來才發覺逼得住不下去。
○八年十月,鯉隆樓住戶向房署投訴「住得太擠迫」,僅五個月後,即在今年三月,房署推出「區域調遷計劃」,安排一百五十個油麗邨單位及二百五十個藍田邨單位,接受區內住戶調遷申請。房署亦安排住在鯉隆樓二十一點八三平方米單位的一百零八個三人家庭,任選三十點八九平方米的單位,比鯉隆樓居所面積多達四成。
「隔籬屋住兩個人,我同佢個單位一樣大!」尹太一家三口住在鯉隆樓二十一點八三平方米的單位,去年爭取調遷及參加「區域調遷計劃」,將於十一月遷往油麗邨。她批評房署配屋「是是但但」,連累她兩年搬兩次,「房署配錯屋先咁筍畀我哋搬!原來我夠資格住三十平方米單位,點解當年唔安排我哋入住?」
沿用「數人頭」方法落伍之極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質疑房署:「若認為編配無出錯,房署大可以『企硬』唔容許調遷!」他指,配屋政策沿用二十五年前的「數人頭」方法,「人均居住面積七平方米係唔夠,當年我哋反對署方興建縮水公屋,但無回應,最荒謬係房署依然唔根據家庭成員年齡、性別去分配單位!」
他指,鯉隆樓的個案屬冰山一角,本港仍有不少同類型新公屋:「其他區有相同遭遇嘅新入伙住戶,又會爭取調遷!若再用舊嗰套為鯉隆樓空置單位配屋,擠迫、爭取調遷只會重複發生!」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李華明指,事件揭露政府房屋政策執行混亂,自製「擠迫戶」,自找麻煩,「配屋開始就錯,明知單位唔適合嗰批家庭,硬係要編佢哋入去,但署方當然唔會認。」
房屋署發言人證實,首次在藍田及觀塘南區推出「區域調遷」計劃,但否認是為紓緩擠迫戶問題,也不承認調遷與單位設計及配屋出錯有關。申請住戶的居住密度愈高,則愈優先揀樓,若居住密度相同,則以人數較多的家庭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