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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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巧文昨到庭出席司法覆核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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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被押上警車陳巧文求覆核
【本報訊】本報訊 香港大學學生陳巧文聲稱去年五月二日奧運聖火在港傳送期間,她在尖沙咀組織藏獨和平示威時,遭多名操普通話人士推撞及被罵「賣國賊」和「走狗」,警員都無動於衷,但至聖火快要傳送到達時,警方卻以保護她為名強行把她押上警車及送往警署,她指《基本法》和《人權法》予港人有示威自由,認為警方當日所採取的行動違法,因而要求司法覆核。案件昨在高院聆訊,陳的一方陳詞完畢,案件將於明日續訊。
案件編號:HCAL 1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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