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召喚服務分級制諮詢文件終於出台。早被老爺白車頻頻死火、延誤病人救治醜聞不斷弄得一頭煙的政府高官,個個落足力推銷,似乎分級制落實,問題便迎刃而解,日後耳根清淨。
雖然未有宣之於口,但是救護車被濫用顯然是新制背後主要理據之一。保安局和消防處官員口口聲聲「不相信很多香港人會濫用救護車」、「不當使用救護車的情況不嚴重」、「大型教育活動後,濫用的情況大幅下降」,過分刻意「強調」,予人此地無銀之感。
無可否認,濫用現象確實存在,今後也不可能完全杜絕。但濫用個案肯定是極少數,沒事有誰會無端Call白車,貪大吉利是?資源不足,緊急需要無法滿足,才會有「濫用」的爭議。政府長期忽視資源短缺的嚴重性,才是問題關鍵。
當局聲稱,逾二百部新救護車今明兩年分批投入服務後,平均車齡會降至一點九年,間接承認白車服務不濟,與投入不足有直接關係。既然硬件已大大加強,推行分級制的迫切性也相應降低,當局舊事重提,讓人莫名其妙。
按照病情輕重緩急安排白車服務無可厚非,關鍵是,分級制要真正達到有效利用資源的目的,必須有相應的操作與支援系統配合。否則,只會亂上加亂,問題更多。
最令人關注的,是如何確定救援級別。讓僅修讀過相關證書的控制員而非有經驗的醫護人員來判斷病人有無生命危險,顯然過於兒戲。如果把本應列為一級的個案誤判為三級,中間十一分鐘的差別,足以影響病人生死。
當局預計,求助個案中有三成屬緊急個案。消防處平均每天處理一千六百四十個召喚個案,三成緊急個案就有近五百個,當中只要有百分之一誤判,五條生命就危危乎。這筆帳政府算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