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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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制製造混亂 為卸責挖空心思

近年來,本港的救護車服務每況愈下,不時造成病人延誤救治而死的悲劇。面對輿論的批評,特區政府不去增撥資源,設法改善救護服務,反而本末倒置,想出一個別出心裁的「救護車調派分級制」,企圖藉此糊弄民眾,轉移視線。

根據保安局昨日公布的諮詢文件,救護車調派將分為三級,控制室人員首先會向求助者詢問事由、病人年紀、是否清醒、有否呼吸、受傷位置、有否嚴重流血、能否說話等問題,然後作出判斷。第一級是危急或有生命危險個案,救護車的目標召達時間將由目前的十二分鐘加快到九分鐘;第二級是嚴重但無生命危險個案,救護車依舊在十二分鐘內到達;第三級則是非危急個案,救護車會延至二十分鐘內到達。

保安局副秘書長袁小惠認為,分級制可迅速確定傷病者是否有生命危險,縮短危急個案的召喚時間。消防處副處長陳楚鑫則強調,當局會為控制室人員提供相關培訓,分級程序出錯機會很微,甚至能減少濫用。

對於當局聲稱分級制可「縮短危急個案的召喚時間」,人們不無疑問。事實上,控制室人員要求求助者回答連串問題,無疑將召喚程序化簡為繁,因而花掉的時間,可能已是救人關鍵。

至於所謂「新制度可減少濫用」,更是無稽之談,不難想像,在新制度下,如果有人存心濫用救護服務,必然會向控制室誇大病情,到時不但無法減少濫用,反會造成混亂。

事實上,對於當局建議的分級制度,就連前線救護員也提出質疑。消防處救護員會副主席屈奇安認為,三級制是變相將緊急救護服務的責任推向市民,將來救護車何時到場,將取決於求救者的溝通能力。他指出,現時負責接聽電話的人員只受過短期訓練,沒有救護專業資格或臨床經驗,單靠一套預設的程式問題,未必能識別一些緊急個案,有可能會導致病人失救的責任問題。

該會主席貝勝利亦擔心,長者們未必能夠準確匯報病情:「可能佢本身有心臟病,但以為自己胃病肚痛,聽電話的通訊員以為係非緊急事件,到時便會出意外。」

由此可見,當局將分級工作交給控制室人員,猶同將手術刀交給一個不諳醫術的門外漢,後果可想而知。舉個簡單的例子,昨日有一名男子在港鐵站墮軌,被列車撞至重傷昏迷,便鬧出消防員「偷步」打包,救護員拆袋「救屍」的烏龍場面,最後傷者終告不治。具備專業知識的消防員,尚且在現場觀察下作出錯誤判斷,僅僅經過短期培訓的控制室人員,配合幾條簡單的問題,難道就可透過電話隔空判別病情?

其實,本港救護服務水平低落的最主要原因,在於當局的資源投入長期不足。過去十年來,消防處每年接獲的救護召喚由五十萬個增至六十萬個,增幅達兩成,但救護人手的增長少於百分之三。近來接連發生救護車死火事件,揭發在全港二百五十多輛救護車中,有七成已經超過七年使用期限。誠如有病人團體批評:「當局與其花資源來推行分級制,不如花錢買車。」

在此情況下,當局推出分級制的真正用意昭然若揭。因為他們吝於增撥救護資源,於是便使出所謂分級制,企圖降低市民對救護車服務的需求。其實,這樣一來,危急病人未必可以得到更快救援,被視為「非危急」的病人卻必然付上更長的等候時間。

必須指出的是,香港是一個富裕地區,港府庫房一向充裕,為市民提供優質救護服務,當局責無旁貸,亦有能力承擔。當局要想改善救護服務,就應該增撥救護資源、增聘救護人手,而不是化簡為繁、倒行逆施,為救護服務製造混亂,將市民的生命視為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