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辯方盤問下,梁南透露與妻子於○一年在何文田購入一個價值一百二十九萬元的單位,他付四十萬元,餘額則由妻子負責。此外,妻子生前又曾購入旺角一個單位收租。兩人在香港置業之餘,又在內地購入多個物業,其中梁購入一個舖位及一個住宅單位,由二人聯名擁有;而妻子亦自資購入另一個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