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備受爭議的《種族歧視條例》最快在暑假正式開始實施,僱用不超過五名僱員的中小企將享有三年豁免期,反而一般家庭即使只聘用了一名外籍家庭傭工,亦必須立即遵守法例要求,僱主無理拒絕外傭佩戴頭巾、未有按其宗教需要提供食物、使用含歧視性的稱呼等,都有可能違法。
與最低工資立法相左
立法會已完成審議三項有關歧視法的附屬法例,包括最具爭議性的《消除種族歧視僱傭實務守則》,在下周三立法會休會前最後一次會議通過,連同早於去年中通過的主體法例,最快在今個暑假起實施。
立法會議員兼平機會委員謝偉俊指出,香港有很多家庭聘用外傭,部分僱主是長者或經濟條件一般,很容易發生爭拗,預計是新法例的最大一顆「炸彈」。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指出,擬訂的最低工資法並不保障外傭,與歧視法以及政府的種族平等指引明顯相左,令外傭團體更有理據興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