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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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台:膠袋稅肥了政府

特區政府鼓吹少用膠袋,乃於七月七日實施膠袋徵費,將來購物者每用一個膠袋,須向港府繳交五毫稅款。但奇怪的是,政府此舉打着環保旗號,但每年因而多收二億元稅款不是用來推動環保,而是被全數納入庫房。

近幾年,政府為推動膠袋徵費,曾經援引多項民意調查。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調查中,雖然大部分市民支持膠袋徵費,但大多數市民在支持徵稅的同時,主張將稅收用於設立環保基金,進一步推動環保工作。然而,港府選擇性吸納民意,一方面借民意推動膠袋徵費,與此同時,卻漠視市民「專項專用」的訴求。

港府官員曾經作出一番「解釋」,指如果用稅收成立環保基金會令市民產生錯覺,以為付膠袋稅等於支持環保、做善事,於是多購膠袋,令膠袋用量不減反增。

港府的解釋,等於將全香港市民視為白癡。「取諸環保,用諸環保」,本乃合情合理、天經地義,例如新加坡政府徵收的「水源排污費」,便指定用於污水處理、維修排污系統及維護水資源等,反觀香港政府於一九九五年引入「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但排污費卻全數撥入庫房。對比之下,到底哪個政府真正推動環保,不言而喻。難道港府又可顛倒邏輯,說排污費用來治水就等於鼓勵市民排污?

多年來,港府打着環保、污者自付等旗號,將各種雜項收入歸於庫房,此舉頻招輿論非議,除了排污費外,港府極力推銷的「停車熄匙」,亦被質疑衝着罰款而來,減不了多少廢氣,卻為政府拓闊財路。如今膠袋徵費納入庫房,到頭來,亦是肥了政府、苦了市民、誤了環保。輿論質疑港府借環保之名斂財,豈是無因?

林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