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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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類固醇冇說明西醫停牌緩刑

【本報訊】一名女病人在不知情下,服食西醫陳煒文處方含類固醇的藥物近兩個月,引致輕度腎上腺素不足。昨日醫務委員會裁定陳專業失當,停牌一個月及緩刑一年。案情指投訴人關美芬(譯名)於○七年五月至七月期間,因右腕關節痛到陳的診所求醫,陳為她處方潑尼松龍(Prednisolone)紓緩痛症,投訴人查詢藥物作用時,陳只稱潑尼松龍是消炎止痛藥,投訴人向護士查詢潑尼松龍是否含類固醇,診所護士表示沒有,投訴人才放心用藥。

服後腎上腺素不足

投訴人指稱服藥後沒有改善原來的痛症,她偶然到瑪麗醫院求診時,醫生發現她過去兩個月一直服食含類固醇藥物,經檢查證實有輕度腎上腺素不足。投訴人直接致電陳查詢,陳承認潑尼松龍含類固醇,並就無向投訴人解釋藥物副作用道歉。陳昨承認沒向投訴人說明藥物含類固醇,醫委會裁決指出,讓病人了解藥物副作用是醫生的責任,無論病人有否查詢,醫生處方含類固醇藥物時必須向病人解釋用藥利弊,並讓病人決定是否接受該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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