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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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雍正皇帝竄改遺詔

本文重點
世事千變萬化,你雖是王子,卻非太子,那就不易繼承王位。但有時千載機會到來,在老皇帝遺詔上略加一筆,也就萬事大吉,隨時可舉行登基大典。我非信口胡說,史書有載。

清朝雍正皇帝的繼位,從當時到現在的史學研究都有不同看法,最流行的一種說法是篡位,說康熙皇帝在遺詔中寫着「皇位傳十四子」,雍正求他的舅父隆科多將遺詔中的「十」字改成「于」字,變成「皇位傳于四子」。據專家考證,這種詔書往往用滿文書寫,而不用漢字,不存在改「十」為「于」的問題。

但是,雍正皇帝即位後,對自己的親兄弟、當日競爭儲位的對手們,的確是嚴厲打擊的。如將八弟允、九弟允幽禁起來和發往西寧派人看管;又將他們逐出皇族,甚至把他們的原名也奪去,不准其與皇族有任何關係,給他們重新取了名,一個叫「阿其那」(滿語:豬),一個叫「塞思黑」(狗)。也就是說,他們不但不配作皇室成員,就連人類也不能算。但即使如此,雍正皇帝仍不解恨、仍感不安,最後乾脆指使人將他們殺害。

經過他們兄弟之間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又總結歷史經驗,雍正皇帝認識到,過去一向實行的立儲制度不能繼續沿用,決定創立一種秘密立儲制度。這種密儲制度的基本做法是,皇帝生前不公開確立太子,而將自己選定的皇位繼承人的名字秘密地寫成兩份,一份封固後放置到乾清宮正中「正大光明」匾後,一份隨身攜帶保藏。當皇帝病危時或去世後,由王公大臣取出匾後一份,再找出另一份,對照無異,即奉新君即位。

現在看來,今世之名流立遺囑都沒有雍正皇帝高明。他本人請人用毛筆在「十」字上面加短短一橫也就奪得皇位,普天之下都變成自己的千秋偉業。其次,他自己設計的兩份遺詔分藏兩處,日後自己兩腳一伸,由王公大臣取出對照,也就可避免被人竄改。

窮人遺囑最乾淨

我魯迅一生窮困,我也寫過遺囑,因為不是讓兒子海嬰繼承財產的憑據,所以只能惹天下笑。我的遺囑如下:「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趕快收殮,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情。四、忘記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七、損着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這就是窮人的遺囑,我只交代兒子如何謀生、如何做人,多麼乾淨!因為我沒教兒子怎樣在社會上招搖撞騙。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