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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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教材被盜用永光堂索償

【本報訊】一間有教會背景的公司派員修讀「身心語言程式學(NLP)」後,自行編寫教材用作開班授徒之用,該公司其後發現其教材,疑遭另一間同樣開辦NLP課程的公司盜用,昨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對方侵犯版權,除要求對方停用及銷毀涉案教材外,並追討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為五旬節聖潔會永光堂有限公司,兩名被告依次是陳國平、李寶玲及陳國平經營的香港心理中心。

案件編號:HCA 144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