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一場雷雨釀奪命車禍!勤奮園藝工人昨晨冒着雷雨返工,他乘小巴抵達元朗青山公路落車,由於無攜帶雨具,懷疑心急走過馬路,被對面線駛至專線小巴撞倒,他繼而如「人肉炮彈」反彈回原線,再被馳至貨櫃車捲入車底,當場輾斃,肇事小巴司機目睹慘狀,不禁灑淚。警方初步調查不排除是天雨引致意外。
死者盧永昌(三十一歲),生前居住上水,四兄妹中排行第三,老父已八十多歲。盧在米埔一間園藝公司當技工。
昨晨八時許,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傾盆大雨,盧在上水乘小巴往元朗上班,至青山公路近加州花園對開落車,當時盧站在狹窄行人路上,因無攜帶雨具大雨照頭淋,疑未看清楚路面情況,便心急從小巴車尾走過馬路。當他走至對面往上水行車線時,一輛往落馬洲的專線小巴駛抵,煞掣不及,右車頭將盧撞倒,繼而彈回元朗線,被駛至的貨櫃車捲入車底輾過,奄奄一息,救護員趕抵證實盧已死亡。
肇事綠巴司機眼泛淚光
專線小巴擋風玻璃爆裂,姓鍾司機(三十七歲)情緒激動,眼泛淚光。他與姓盧貨櫃車司機(四十八歲)均通過酒精測試。其後,盧的同事奔往現場了解,而介紹他入職的工友更雙眼通紅,與同事上香拜祭。至下午死者親友到場路祭,呼喊:「跟我哋返屋企啦!」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總督察周七根稱,現場並非交通黑點,根據煞車痕,肇事綠巴疑無超速,但承認大雨對道路使用者有影響,呼籲目擊者提供資料。
姓李女居民稱,距現場最近的斑馬線約三百多公尺遠,上址交通繁忙,家人經常提醒她小心過馬路。
雨天亮車頭燈未落實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表示,歐盟國家已通過法例,要求司機開車時,不論晝夜都要亮起車頭燈,此舉可令雨天行車都能較清楚路面情況,而過馬路途人見到車燈,亦會增加警覺。不過,本港至今仍未落實有關措施。他又稱,途人在雨天過馬路,除要注意路面情況外,最好邊過邊揮手,讓司機容易看到。
本港由二○○二年七月起,司機在黑夜時間或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必須亮起車頭大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