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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全港設有八間酒樓的彩福集團有限公司,近日因股東爭拗出現訴訟及清盤風波,導致不少已落訂金光顧該酒樓集團辦婚宴的新人擔憂會招致損失。彩福集團發言人表示,涉事雙方昨已達成和解協議,稍後將簽署和解協議書,原告人亦會將兩項訴訟撤銷,並強調該集團財政穩健,所有已繳付訂金的酒席絕不會有影響。
強調酒樓財政穩健
根據一份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的訴狀指出,原告人彩福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何惠雄及何志強,入稟控告包括彩福集團有限公司及彩福海鮮酒家有限公司共十一名被告,指第一至第九被告於○一至○七年內召開的九次公司會議期間,委任第十被告彩福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張家豪出任董事局永久主席,要求法庭聲明該九次會議紀錄無效。原告又要求法庭聲明第十被告彩福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張家豪,並非董事局永久主席,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張家豪以永久主席身份作出對外事務。
彩福集團發言人證實,有關訴訟涉及管理層爭拗,雙方昨已達成和解協議,稍後會簽署和解協議書,所有訴訟亦會撤銷。發言人強調,集團旗下八間酒樓運作正常,集團及每間酒樓財政穩健及獨立。而集團於去年成立的「彩福集團保障基金」,遇特別事故足夠向顧客、員工及業主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