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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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屋宇署縱容樓上舖改建玻璃危牆

鬧市樓上舖外牆違例改裝成落地玻璃情況嚴重,政府最近修例簡化工程申請程序,便利市民循正途申請改裝,但因屋宇署過往執法不力,新措施成效備受質疑。目前市區超過一千二百幅違例玻璃外牆,只有四分之一的業主按屋宇署要求「補飛」,提交安全證明,其餘違規建築則仍然「無王管」。立法會議員狠批玻璃外牆違規問題源於屋宇署執法不力,縱容業主非法改建,認為應採取如逐日罰款等強硬政策,才能起阻嚇作用。

書店、寵物店、髮型屋或咖啡店等等,近年紛紛攻佔樓上舖,而且不斷向上發展,由原本的二樓伸延至三至四樓。記者分別於銅鑼灣及旺角一帶巡視,發現改裝的落地玻璃無處不在,其中一幢唐樓除地舖外,樓上多個單位包括髮型屋及模型店已經裝設落地玻璃。

僅25%業主「補飛」交報告

不過,「玻璃屋」的外表雖然美觀,卻暗藏殺機。為便利業主合法改建,政府最近修例簡化《建築物條例》中對小型工程的要求,玻璃外牆工程屬二級小型工程,業主事前毋須先入則申請,便可進行工程,事後則需向建築事務總監提交記錄圖則及證明文件。該例上月底獲立法會通過,預計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於○九年底生效,新例下工程展開日期可比以往提早三個月。

然而,新例成效備受質疑,屋宇署過去對違規建築的舊債未清,更不聞不問。根據屋宇署數字,單單在旺角、銅鑼灣及灣仔鬧市已有超過一千二百六十六幅違例玻璃外牆。事實上,屋宇署目前處理違規玻璃外牆的做法和新例要求相若,就是要求業主「補飛」提交評估報告,證明符合規格,但照做的只有三百五十三個,相當於總數的四分之一。

「冇人出聲政府就唔理」

「有幅落地玻璃吸引好多,街上嘅人老遠就望到我哋,如果冇咗塊玻璃,根本冇人知道我哋存在。」銅鑼灣一間二樓髮型屋負責人黃小姐表示,她租用此單位已十九年,業主於去年收到屋宇署的清拆令後,聘請合資格人士重新安裝整幅落地玻璃,「每一個工序都有人睇實,確保安裝符合標準,整咗會安心啲。」

過去三年,屋宇署已向違規業主發出超過千八封清拆令,但不是每個業主都守法,願意花錢聘請合資格人士重新安裝。「香港地就係咁,拖得就拖,拖五、六、七年都唔出奇,冇人出聲政府就唔理,所以我哋個業主應該都唔會做。」樓上咖啡店負責人陳先生表示,過往亦有收過屋宇署要求清拆落地玻璃的信件並轉交業主,惟業主並不打算更換玻璃。為免發生意外,他們只好盡量呼籲顧客別坐近玻璃外牆。

「好多人見到人哋裝落地玻璃好靚,以為就咁叫個師傅返嚟裝就得,唔知道危險。」本身是建築師的立法會發展委員會副主席劉秀成表示,落地玻璃在手工及用料的要求均非常嚴格,並需使用合格強化玻璃,無論在厚度及可承受風力方面都要有十分精確的計算。而在安裝方面,玻璃需嵌入地台及天花,要用許多鐵馬固定,劉秀成嘆道:「裝落地玻璃其實唔係咁簡單,業主貪平胡亂裝唔合規格嘅玻璃,分分鐘連人帶玻璃跌落街。」

議員倡逐日計罰款阻嚇

據了解,現時逾千二幅已拆除大廈外牆、並安裝了大型玻璃外牆的業主,可委聘認可人士進行勘測,然後向屋宇署提交報告,以證明所安裝的玻璃及其承托合乎安全。屋宇署表明,業主若不能證實有關玻璃達到指定要求,會飭令業主清拆,甚至提出檢控,可惜署方多年來只發信了事,不少業主根本沒有理會署方命令。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屋宇署未有嚴厲處理違例玻璃問題:「對住條街好危險,有可能危害到市民安全,但屋宇署阻嚇性不足,又唔加強執法,所以好多業主都唔理。」涂認為,政府須加強對業主的罰則,例如向業主逐日計罰款,以收阻嚇作用。

SUN特搜小組記者黃燕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