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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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恐嚇情婦救生員表證成
【本報訊】已婚救生員與育有兩子已婚少婦搞婚外情,他怕女方不忠,涉以手機強拍下其裸照,又涉在女方離婚後逼她向前夫追討三十萬元贍養費,否則將她的裸照傳給其子看,涉案救生員昨在屯門法院被裁定一項刑事恐嚇罪表證成立。被告丘若峰(四十七歲)自辯稱他多次拒絕女方要求協助追討贍養費後,對方一怒之下聲稱要「整蠱」他,被告強調無愛過事主,亦無與她性交。控罪指被告去年七月十四日於屯門中心大廈一單位內恐嚇余姓女事主,被告獲准保釋至六月十五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 8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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