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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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褻電話騷擾姚樂怡 少年候判

【本報訊】性感女星姚樂怡自今年一月底開始,不斷受淫褻電話騷擾,她不勝其煩,報警求助,警方追線查出致電者為一名年僅十七歲的送貨男工,他被捕後承認使用以母親名義登記的手機致電騷擾姚樂怡,解釋純粹因為「悶悶哋玩吓」。他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不斷打電話罪,還押監房至六月十九日,等候勞教中心、教導所、更生中心、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被告凌駿聲,承認於今年二月二日至三月十八日期間,不斷打電話騷擾女子姚雅麗(姚樂怡原名)。案情指出,三十五歲的姚樂怡與在會計服務公司任運送工人的被告本來並不相識,但自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姚不斷收到電話騷擾。姚樂怡多數在清晨時分接到這些來電,一時從電話傳來男子的呻吟聲,該男子一時又說想與她做愛。姚樂怡深受困擾,終於在二月二十四日報警求助。警方查閱姚的電話通話紀錄後,找到致電騷擾者的電話號碼,再根據電話登記資料,查出該號碼以被告母親的名義登記,並一直由被告使用。

警誡下承認取樂解悶

四月二十九日,警方到被告工作的地方將他拘捕,並在其身上搜出用以犯案的手機及SIM卡。警誡下被告還煞有介事向探員說:「我知係邊個做嘅」,但經過探員進一步查問後,他才坦承致電姚樂怡取樂解悶。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公司取得姚樂怡的電話號碼,但與她不認識,亦未曾碰面。被告因今次事件已被解僱,目前待業並在夜校進修。律師強調,今次純粹是被告的惡作劇,在十一次通話中,被告只在其中五次發出呻吟聲,其餘是無聲。

惟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不認同是惡作劇,又指女士們在清晨時分受到這類性滋擾,不但會對她們構成精神壓力,亦令她們擔憂對方掌握了自己其他資料。

姚樂怡在回覆本報查詢時說:「因為我唔使上庭,所以唔清楚佢今日庭上的情況。我答應畀佢『具結擔保』係想畀機會佢重新做人,希望佢知錯能改,好好利用今次機會改過自新。」 案件編號:KCCC 3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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