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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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考生怒吼人之常情

有道是「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考評局平日負責擬訂本港各公開試試題,評核別人時可謂威風凜凜矣,想不到自己亦有被評核的一天。申訴專員公署日前公布考評編製試題時的八宗罪,包括「粗心大意」、「得過且過」、事後補救措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等,不一而足。

按道理,無論是政府部門抑或是平機會一類法定機構,每次遇到申訴專員公署或審計署的批評,總是擺出虛懷若谷的樣子,甚麼「接受建議」、「採取有效措施跟進」等,總之「打就企定」。

當然了,大家不能指望這些機構有何長進。以平機會為例,其亂花公帑、主席隻手遮天等醜聞可謂罄竹難書。但大家看看平機會主席鄧爾邦吧,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閒庭信步,現在等的只是明年初約滿後,印印腳數錢而已。這些部門之所以作低頭服軟狀,無非是博個伸手不打笑臉人,希望輿論能高抬貴手,少罵一點。

但令人大開眼界的是,考評局連表面文章也不做,竟然以「出錯是人之常情」作擋箭牌!誠然,考評局最有權威大大聲說出這句「出錯是人之常情」,甚麼Shit呀、What the hell呀、「O嘴」一類的鄙俗俚語潮語,一律可以作為考題評核學生。但你們以為只有莘莘學子受害麼?今年三月,消防處招聘消防隊目,委託考評局舉行一場筆試,就鬧出以為遺失試卷而將考生禁錮搜身的醜聞。

但另一方面,人人都可說「人誰無過」,就只有考評局沒資格說。須知道,香港地一試定終身,試問答錯問題的考生可以用「人誰無過」搪塞過去,要求重考一次麼?考評局出試題一錯再錯,卻能照享高薪厚祿,叫考生們情何以堪?

有受去年高考試題出錯影響的考生接受媒體訪問時,直斥考評局的錯誤是侮辱學生智慧。考生至今仍然憤憤不平,那才叫「人之常情」!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