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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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集:計時炸彈入社區

一宗宗血淋淋的精神病患者殺人慘案,好像並未觸動政府的神經,高官開出的處方仍然是老一套:讓精神病患者盡早融入社區。

在標榜人權法治,又專門設有一個花公帑如倒水的平機會的香港,「融入社區」是一個非常時髦的名詞,幾乎成了平等、博愛的最高體現。內地新移民來港,要盡快融入社區;剛出牢的釋囚,也要盡快融入社區。似乎融入了香港社會,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一切不幸就自然消失。

不過,「融入」這個詞,其實表達了一種雙向的行為。A融入B,有兩個條件,一是B願意接受A,二是A願意成為B的一分子,兩者缺一不可。

例如,內地來港新移民要融入社會,既要香港社會接受他們,但他們也要努力適應社會的要求。釋囚也一樣,社會不應歧視他們,但更重要的,是他們自己要有重新做人的決心。若沒有後者,他們就不是融入社會,而是「混」入社會,給社會造成極大危害。

同樣道理,要讓精神病人融入社區,一方面需要社區內的民眾不歧視他們,關懷他們。但更主要的,是他們屬有理智的人,知道自己在做甚麼,這樣才有可能融入社會,否則其危害性會比未洗心革面的釋囚更大。

然而,當局的態度令人驚訝,食衞局高官一方面承認,讓精神病患者盡早融入社區,前提是其病情已受到控制,不會危及自身及身邊人安全;但竟又稱,始終難做到百分百擔保無慘劇發生。那麼,「病情受到控制」的標準是甚麼?

當局打着「人權」的旗號,把未康復的精神病患者推給社區,說穿了,是為了掩蓋其資源錯配、導致精神病科病床嚴重不足的事實。這樣做,無疑等同在社區放置計時炸彈,隨時有可能把社區「熔化」掉,簡直是罔顧多數市民的生存權!

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