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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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思:創意帶來富貴

「創意香港」辦公室開張大吉,港府為隆重其事,特意投擲三億元籌搞「創意智優計劃」。如此別具一格,研討多年的計劃終於落實起動,真是可喜可賀!

誰說創意不能當飯吃?單單一個統領推廣香港創意業務的總監月薪就高達十四萬二千七百元,任期最少三年,換句話說,即使任內無甚建樹,香港創意發展未見寸進,五百多萬元依舊可以袋袋平安。如此看來,創意何止可以混飯吃,簡直可以帶來「朱門酒肉」的精彩生活,天天歎鮑參翅肚,餐餐「隊」高級紅酒。

做三年勝過窮人做一世,如此超級筍工,你我當然渴求。不過,要成功擊退其他應徵者,先要過得兩關:一、具備十二年或以上任職高層職位的經驗,最好曾任職大型公營或私人機構;二、具備從事創意產業工作,例如電影、設計、數碼娛樂、動漫、廣告、建築、出版、電視、音樂等的資歷和經驗更佳。

不看猶自可,看後把幾火,港府開出的請人條件,大有偏袒公僕之嫌。「創意總監」的主要職責是制訂發展創意產業的政策和策略,推動創意產業的專責項目及計劃,其中包括創新中心培育計劃、設計創業培育計劃等,無一不是涉及「創意」的項目,無一不是跟「創意」相關的內容。由是觀之,身為「創意總監」,最需要具備的就是創意思維,創新意識,其次才為工作經驗。可是,港府卻認為「經驗」勝於「創意」,公僕好過「從事創意產業」的人士,如不是蓄意造就,那定是官員腦袋丟三落四,出了問題!

創意創意,必須創出新意,關鍵在於人才培養。可悲的是,以今日特區官員的能力、魄力、智力及心力,想打造香港成為區內人才濟濟的創意之都,根本就是癡心妄想。

劉大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