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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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之都冇公義 縱容犯罪有幫兇

政府至叻整色整水,一時話香港係「魅力之都」、「動感之都」,一時又話係「創意之都」、「旅遊之都」,九流化妝變嚟變去。計太一叮話齋,乜都係假,香港只有一樣名副其實,就係「侵權之都」嘞。

睇勻全世界,有邊度侵犯版權可以做到好似香港咁大模廝樣吖?除咗香港,又有邊度畀人侵權嘅苦主要靠自己付出巨額訴訟費用去討回公道吖?梗係啦,執法部門有法不依,對侵權行為隻眼開隻眼閉,不法之徒仲唔乘機博懵去到盡咩!

東方報業集團前記者高潤添○五年採訪一單市民食咗有毒帶子不適送院嘅新聞,未經僱主同意,擅自將獨家相交畀其他傳媒。刊登於《東方日報》頭版嘅相片,同樣出現喺《蘋果日報》等報紙同埋佢哋嘅網站,簡直離晒大譜。

點知東方向警方、海關同廉署舉報,佢哋好似冇咗件事咁,四年都冇一個部門採取行動。當局唔做嘢,東方惟有循民事訴訟向涉事傳媒機構同記者索償,雖然日前東方獲判勝訴討回「最終的公道」,但訴訟費已經使咗過百萬,同所得嘅賠償根本唔成比例。咁搞法,你話侵權行為有乜辦法唔猖獗吖!

叮!咁仲有王法嘅?東方明明係苦主,貼錢打官司已經夠無奈啦,依家法庭判東方勝訴,鐵證如山,有關部門仲唔執法,到底係想打擊侵權定係要維護侵權㗎?

嗱,涉案記者將東方獨家相片外洩,有冇涉及金錢或者其他利益輸送,淨係呢點,廉署都有責任查清查楚喇。正如法律界人士所講,「連第一步都唔做,就永遠唔會有第二步」。廉署闊佬懶理,同縱容犯罪有乜分別?

東方報道快人一步,求真求實,亦因為咁,多年嚟一直成為侵權行為嘅直接受害人。早喺九六年,《蘋果日報》擅自盜用當時東方旗下刊物《東方新地》嘅「王菲懷孕乘飛機」獨家相片同雜誌封面。後來,《蘋果日報》侵犯東方版權罪成,勢估唔到,法庭居然判東方要替侵權者支付巨額堂費,東方最終要上訴到終審法院至得直。

叮!政府保護知識產權得把口噏,執法部門處理侵權懶得就懶,拖得就拖。東方就話擇善固執,堅持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啫,普羅市民畀人侵權,除咗啞忍,又有乜可能保護到自己吖?

正因為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力,香港侵權至會氾濫成災。專做廚具設計同生產嘅汪先生,因為專利產品設計畀人盜版,向海關舉報。點知海關搵出N個理由拖延,擺明想佢知難而退。汪生唔忿,惟有自己攞錢出嚟打官司。佢過去十年循民事訴訟告其他公司盜用自己嘅設計,已經使咗成千萬,但攞番嘅賠償只得兩百萬左右。

身為過來人,汪生都話民事訴訟係一場燒銀紙嘅賭博,分分鐘攞唔番公道仲要倒貼。對付侵權嘅人,只有刑事起訴至有阻嚇作用,但海關淨係保護啲名牌,「明顯係大細超」。

叮!香港地告侵權行為要靠自己,咁呢個政府要嚟把鬼吖?執法部門成為侵權嘅幫兇,保護知識產權成為一句廢話,香港仲邊度有公義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