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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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負責人刑恐判感化
【本報訊】中年補習社負責人疑與合夥人不和,不忿對方另起爐灶後「撬走」學生,遂印製逾三百張恐嚇字條,於去年十月在對方未婚妻任教的培正中學外散布,聲稱要她還債,否則便姦殺她同事、學生及家人等。涉案被告李朝輝(四十歲,現改名李汶樺)早前承認十六項刑事恐嚇罪,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十八個月感化令。辯方求情指案件令被告精神受壓,補習社亦有學生退款,令他遭受經濟損失。
案件編號:KCCC 66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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